7月4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暨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晋安区两岸社区交流中心隆重举行。福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勇等领导出席活动,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司法行政系统代表、群众及志愿者等约100人参加。

福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吴钢登台致辞,全面总结了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年来的成果。近年来,福州市积极围绕“三聚焦三构建”全方位推进社区矫正体制机制建设。一是聚焦组织机构建设、构建坚强基石。成立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在市县两级司法局内设处室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聚焦多元协作联动、构建规范体系。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审查工作专家库及联络员制度,完善了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诊断机制,被省司法厅、省检察院在全省复制推广;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制定福州市社区矫正奖惩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社区矫正奖惩工作、统一执行尺度;联合市公安局建立常态化信息化核查机制,每月全面排查比对交通出行、宾馆住宿、人像信息等,合力打击社区矫正对象私自外出违法违规行为;统一全市矫务督察和案件评查标准,常态化开展矫务督察和执法检查,每年组织开展减假暂、调查评估等专项案件评查工作;强化检司协作,定期开展交叉巡回检察、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市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勤务制度和线上督察机制,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全流程进行有效监督,提升执行效能与监管质量。三是聚焦基础保障体系、构建坚实支撑。开展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基本完成了场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平均面积超过800㎡;联合市财政局制定经费保障标准,将全市社区矫正经费年人均标准提高至3000元,为全省最高;明确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工资参照福州市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推动提高全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工资待遇。《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促进1.8万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值,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启动仪式由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福州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福州市司法局联合主办,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闽江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晋安区司法局共同协办,通过文艺演出、互动体验、普法宣传等形式,生动展现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年来在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社会融入、平安建设等方面的成效。


据了解,本次宣传月活动以“依法矫正五周年 共创平安促和谐”为主题,旨在通过集中宣传、主题宣讲、成果展示、开放日等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全方位、多层次普及《社区矫正法》知识,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携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书写平安福州、法治福州建设的社区矫正新篇章。



来源:海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