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婧璇)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近日发布第四批《初违不罚清单》,新增10项不予处罚事项,覆盖新闻出版、传统文化、广播电视、版权、旅游五大行业。清单明确了不予处罚的适用范围、情形及认定标准、违法行为名称等要素,且被纳入2025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清单,为首都文化市场注入法治温度与发展活力。
此次10项事项按执法事由分三类:一是应办手续未办或应备案未备案类,涉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二是应履行义务未履行类,关联《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三是其他“小过”低风险违法类,涵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清单制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3部法律法规及4件规范性文件,遵循“依法行政、企业有感、风险可控”原则,仅纳入文化市场易发多发的低风险违法行为。